博兴县人民政府
博政字〔2018〕37号
2018-06-14
无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垂直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放管服工作,全面落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实施方案》(博办字〔2017〕57号),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县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参考目录〉的通知》要求,编制了《博兴县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目录》,共涉及17个县直部门(单位)47项中介服务项目。现将相关目录予以公布。
凡未纳入《博兴县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目录》的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一律不得作为政务服务的受理条件,各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今后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改革要求,对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实行动态调整。
附件:博兴县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目录
博兴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