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支持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
为加快许昌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意见》部署,省科技厅制定了《关于支持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地址:https://kjt.henan.gov.cn/2022/12-14/2656955.html
2022年12月12日